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737.“挪亚是六百岁的儿子”表示他的试探的最初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从此处直到第11章,数字、年龄或名字只表示真实事物,如第5章提到的年龄和所有名字。此处的“六百岁”表示试探的最初状态,这一点从数字600的因子明显可知,它是6和10相乘再乘10的结果。只要涉及相同的因子,所得出的数字是大是小没什么区别。至于数字10,前面(创世记6:3)已经说明,它表示余剩(576节);而此处的6表示劳碌和争战,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情况是这样:前面论述的主题是被称为“挪亚”的人为试探所作的准备,也就是说,主给他提供了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就是余剩,在这个人重生之前,它们不会被带出来以得到承认。对那些正通过试探重生的人来说,一个人里面的余剩是为了与他同在的天使。他们从这些余剩中提取出一些用来保护他的事物,使他免受激活他里面的虚假,并以这种方式攻击他的恶灵的伤害。正因“十”表示余剩,“六”表示争战,所以经上说“六百岁”;600的主要因子是10和6,故600表示一种试探的状态。
至于数字“六”尤表争战,这从创世记第一章清楚可知,那里描述了人在变得属天之前的六日重生。这六日之内有持续不断的争战,但到了第七日,就可以安息了。因此有六日劳碌,第七日是安息日,安息日表示休息。这就是为何希佰来的奴仆要服侍六年,第七年可以自由(出埃及记21:2; 申命记15:12; 耶利米书34:14);以及为何这六年里,他们要耕种土地,收集地的出产,但在第七年,他们不耕不种(出埃及记23:10-12)。这同样适用于葡萄园。这也是为何在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就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利未记25:3-4)。“六”因表示劳碌和争战,故也表示虚假的驱散,如以西结书:
看哪,有六个人从朝北的上门方向而来,各人手拿驱散的兵器。(以西结书9:2)
在同一先知书,论到歌革:
我必使你转过来,把你分成六个,使你从北方的极处上来。(以西结书39:2)
此处“六”和“分成六个”表示驱散;“北方”表示虚假;“歌革”表那些基于外在事物抓取教义事务,由此摧毁内在敬拜的人。约伯记:
你六次遭难,祂都必救你;到第七次,灾祸必不触及你。(约伯记5:19)
这表示试探的争战。
但“六”也出现在圣言中并非表示劳碌、争战,或虚假的驱散的地方;在那里,它表示信的神圣。在这些地方,它与“十二”有关,“十二”表示信和整体上信的一切事物;它也与“三”有关,“三”表示神圣;数字“六”的真正含义即源于此,如在以西结书(40:5),那人用来量以色列圣城的苇竿长六肘;以及其它地方。有这种衍生的原因在于,信的神圣存在于试探的争战中,而且六日劳碌和争战着眼于神圣的第七日。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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